來源: 安谷安全 | 2021-01-29 10:30:29
《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域專業化隊伍建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發布了一系列政策通知,要求相關企業提高從業人員中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置占比。
1、三年行動計劃明文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2020年4月,國務院印發的《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中明確: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2、新《安全生產法》規定無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最高罰10萬元
《安全生產法》修訂案中第九十四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或者無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