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臺州市椒江區前所水處理有限公司椒江區前所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
竣工環境保護企業自行驗收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列》(國務院第682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廣泛征集和了解公眾對臺州市椒江區前所水處理有限公司《椒江區前所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意見,現將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椒江區前所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椒江區前所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
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9390.0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390.06萬元
建設單位:臺州市椒江區前所水處理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椒北前所街道沿海工業功能區塊內
環評編制單位:臺州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二、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名稱:臺州市椒江區前所水處理有限公司
2.地址:臺州市椒江區前所街道六聯村1300號
3.聯系人:池廣貴
4.電話:13857666877
5.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驗收監測主要工作內容
(1)廢氣排放監測;(2)廢水排放監測;(3)噪聲排放監測;(4)固體廢棄物處置情況檢查;(6)風險事故防范與應急措施檢查;(7)環境管理檢查。
四、自主驗收結論
椒江區前所污水處理廠廠區工程項目環評審批手續完備,環保管理符合相關要求,配套環保設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環評要求建成和落實,所測污染物達標排放,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通過驗收。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驗收監測情況及自主驗收情況進行公示(驗收監測報告見附件1、自主驗收意見見附件2。),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意見和看法,公眾提出或反映有關問題的時間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個月。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通過打電話、發傳真、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以書面形式與建設單位取得聯系,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本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